根据沪奶协[2002]第11号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关于申报推荐产品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宁波市三生药业有限公司(原宁波市激素制品有限公司)申报:
注射用氯前列醇钠(PG-CI)
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3(LHRH-A3)
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2(LHRH-A2)
注射用血促性素(PMSG)
注射用绒促性腺激素(HCG)
注射用垂体促黄体素(LH)
注射用垂体促卵泡素(FSH)
经对申报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使用效果等进行调查,评审。同意上述产品使用“SDA上海奶协推荐产品”标识,有效期两年(2006年10月20日至2008年10月19日止)。
现予以公告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