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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就婴幼儿配方乳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

 
来源/作者:

中国奶协

发布时间:

2013-08-07

编录: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专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人员研究、修订的《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新的细则征求意见稿参照药品管理全面提高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生产、管理要求。主要有:一是要求实施HACCP和GMP管理体系;二是要求有自建控奶源;三是要求企业有研发能力;四是全面提高了管理要求;五是全面提高生产条件的要求。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8月15日前,通过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征求意见”字样)、电子邮件(mafx@cfda.gov.cn)、传真(010-63600367)方式,对新细则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此外,为方便广大消费者、食品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查询信息,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督,食药监总局还对外公布各省级食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雅培(广州)营养品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