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VB" ContentType="text/html" ResponseEncoding="gb2312" %>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国内新闻
    国内新闻

批发婴幼儿乳粉需提供来源证明

 
来源/作者:

中国奶协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2-09-13

编录: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
 

  经营者在深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会更严格!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期对《深圳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规定,经营者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须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安全考核合格证、申办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等高风险项目许可,还需递交拟经营食品的来源证明。

  据悉,新实施办法已经市法制办审批,于近日印发实施。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新的实施办法进行有重点的监管,推动深圳的食品流通业态进入良性提升的轨道。

  特许经营项目须另行申请

  新实施办法细分了食品流通许可类别,按照国家政策调整,在原有“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两大类的基础上增加“乳制品”分类,每个大类下面又分了特许经营项目。“散装食品”下分“散装熟食”、“散装酒精饮料”,“乳制品”下分“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这些特许经营项目须特别申报许可后方可经营。

  “比如,不专门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我们就会在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打上‘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届时如果经营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就属于超范围经营。国家对婴儿配方乳粉确定了不同的监管要求。”市场监管局食品准入处相关人士说。

  目前深圳不少食品流通经营者同时从事现场制作销售,这一类经营主体具有制作场所狭窄、现场人流密集、成品放置时间长的高风险因素,需按餐饮加工的要求进行流程控制,应和一般食品予以区别。因此,根据新《办法》,从事现场兼营现制现售项目的经营者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时,需要在许可证上予以备注。

  “这种情况我们会在经营许可证上面备注‘兼营现制现售’,消费者一看备注,如果发现经营者没有餐饮许可证,就说明它属于违法经营。这对消费者也是一种提醒。”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介绍。

  经营散装熟食须建公示牌

  新《办法》还明确各种经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如经营预包装食品复热的,必须有现场拆包复热的专用操作区域,并设置使消费者无法接触复热食品的高于1.5米的物理隔离设施;又如,销售散装熟食应有专用操作区域,须配备“防蝇、防尘、防鼠”并具有加热或冷藏功能的密闭立体售卖熟食柜,设可开合的取物窗(门),配备专用工具及容器夹取及售卖。

  许可条件中增加了信息公示要求。经营预包装食品复热、散装熟食、散装酒精饮料等项目的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建立公示牌,如实公示所经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些许可条件要求都是首次明确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说。

  新《办法》还增加对许可范围的表述,让申办者知晓哪些行为应该办证,哪些不需要办证。比如,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仅由其分支机构执《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的,该企业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实施一个月各方反应良好

  根据新《办法》,经营者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时需要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安全考核合格证,高风险项目还需要提供拟经营食品的来源证明等材料。

  据介绍,之所以要求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是为了避免未经体检的从业人员携带有害食品安全的疾病上岗,造成食源性疾病的传播。按照新《办法》要求,申请者在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前,其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新办的尚未招收其他从业人员的至少应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健康证。

  另外,市场监管局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部纳入培训考核范围,要求其考核合格方能从事食品经营,以切实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根据新《办法》,食品经营单位内部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的人必须参加食品安全考核,取得合格证才可以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另据规定,申办“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散装熟食”等高风险项目,需递交拟经营食品的来源证明,证明其拟经营的食品由有合法资质的生产者、供货者提供。

  新办法获批后,市场监管局更新网站申办指南、印发配套申请表格、修改许可业务系统,并在8月1日起逐步执行新的食品流通许可实施办法。实施1个月以来,各方面反应良好,申请人对许可类别的疑问少了,受理窗口解释说明的时间大为缩短,现场核查要求更清楚,实现了新旧办法的平稳衔接。

  ■修订背景

  旧的《深圳食品流通许可实施办法》从2010年2月25日实施至今,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发生了变化。为了加强强化经营者自律,提高食品流通行业水平,市市场监管局依照国家工商总局、省编委、省工商局等系列文件,结合近年来的深圳食品流通抽检和监管的实际情况,按照既保障食品安全、又方便经营者的原则,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名词解释

  新办法中明确了许可项目的内涵和外沿,让申办者在申请时能有的放矢。

  预包装食品复热:指将采购的预包装食品现场开包后加热销售的经营形式。

  散装熟食:指无预包装销售的已加工好可直接食用的食品,不含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有主食(米面制品)、熟肉制品、凉拌菜等种类;

  现制现售:指在综合性的商场或超市内现场加工制作食品并现场销售的经营行为,不属于食品流通许可范围,经营者应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同时另外申办餐饮服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