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开始实施,一系列新规对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规范。其中,旨在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也许是最不受人关注的法规之一。修改后的新条例,明确了禁止使用添加剂的种类,规范了养殖者的使用行为,并特别加强了对自配饲料的管理,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主要是与养殖户和饲料生产经营者直接相关,因此和普通公众的生活显得比较疏远;殊不知,在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这个着眼于饲料管理的条例,实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除非我们彻底排斥肉奶制品,成为纯粹的素食主义者。去年,接连曝出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和蒙牛黄曲霉素事件,无不与饲料问题紧密相关。饲料新条例的实施,能否为肉奶制品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无疑是公众最大的期待所在。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要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链管理体系。比如,为了从源头上对出口到美国的食品药品进行包括从农场到餐桌所有环节的安全检查,从而让美国人享受到安全更有保证的进口食品药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甚至建立起了全球网络,在世界各地(包括中国)开设办事处。当美国纳税人享受检验机构走出国门为进口商品高筑品质保护墙时,我们却要时常为“明天还有什么可以放心地去吃”而苦恼发愁,以至于奢望FDA也“顺带把我们的内销产品检验一下”,公众希望改善食品安全现状的那种迫切心情,简直无以言表。
我们当然不敢奢望也能立即建立起“从农场到餐桌”的全方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但是,可以借鉴的先进管理经验就在那里,我们至少应该痛定思痛地立即往这方面开始行动,而且越快越好。新修改的饲料管理条例,带给人们的就是这样的期待。没有安全的饲料,就不可能有安全的奶制品和肉制品;饲料管理不到位,不仅会出瘦肉精、毒牛奶这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且饲料的质量也会严重影响到奶肉制品的质量。一个简单的例证是,如果饲料足够好,我们的奶业标准就不至于一夜倒退25年,因为生乳蛋白质含量主要与饲料好坏有关。
浏览这部新条例,最大的修改之一是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对违规生产、使用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和个人将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这比旧规定提高了一倍。然而,这仍然谈不上一个大数字,尤其是饲料管理规定在1999年出台,2001年做过一次修订,这次是第二次修订,其中,禁止使用瘦肉精之类的非法添加物,从来就是这样严格规定的,为何始终不能从纸上走入现实呢?如果监管体制不改,如果监管者责任不追究,既然罚5万元阻止不了瘦肉精,罚10万元就能守护纯洁肉?.
为此,新条例虽然增设了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但在相关罚则里,我们依然见不到对政府部门有任何的问责规定,只是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可以怎样去罚这罚那这种只有扩权没有限权、只有罚人没有问责的规定,能否HOLD住肉蛋奶制品安全,无疑为我们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